济宁建设工程律师推送最高院裁判规则,管理费属于工程价款的一部分,转包人或分包人实际参与管理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20年第7次法官会议纪要,观点为:建设工程施工合... 查看详情 >>
济宁律师事务所推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的司法认定条件的建议的答复》(2016年)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施工合同中实际完成... 查看详情 >>
济宁律师事务所供稿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结算时,可能遇到国有企业要求以政府财政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也可能以此作为迟延结算的理由。政府财政审计是否是工程结算的必要程序呢?《审计法》第二... 查看详情 >>
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公司签订“挂靠协议”,工程款往往由发包人账户转入被挂靠公司账户,当被挂靠公司被法院执行冻结账户时,施工人是否可以以该工程款为施工人所有为由,提出异议以阻却执行。最... 查看详情 >>
在发包人与被挂靠人明知存在挂靠关系的建设工程中,施工人与被挂靠公司间的“挂靠合同”系施工人用被挂靠公司资质承揽工程,该公司收取管理费,双方并未因“挂靠合同”形成以建设工程价款为标的... 查看详情 >>